•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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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彩科(3535)今晚公告,董事會今天開會決議,同意由田公開收購案,惟股東參閱相關公告後,自行決定是否參與應賣。

由田2月22日宣布將以每股15元價位,公開收購晶彩科35%股權。晶彩科今天召開審議委員會、及董事會進行討論。

晶彩科發布公告表示,就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等逐一分析,結論如下:

一、公開收購人(由田)的身分及意圖尚無不當,又公開收購人最近兩年度償債能力、獲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等比率尚屬良好,財務結構尚稱允當,經以上查證,尚未發現公開收購人身分有疑慮或財務狀況不佳情形。

二、晶彩科委請聯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呂仁琦會計師,於107年3月1日出具「獨立專家意見書」所示,晶彩科於評價基準日(即107年2月26日)公開收購之合理價格應介於每股新台幣14.63元至17.51元內,而本次公開收購人對晶彩科普通股之公開收購價格(即每股新台幣15元),落於前述收購條件公平性意見書所載之每股價格區間,本次公開收購條件應尚符合公平性。

三、此公開收購案資金為公開收購人自有資金,根據公開收購人公開的合併資產負債表(106年9月30日),帳面現金及約當現金新台幣18.13億餘元、負債比為61%,帳面現金及約當現金遠超過本公開收購案所需資金約新台幣4.15億餘元,顯示公開收購人的收購資金來源具可行性及合理性。

晶彩科強調,晶彩科的董事及監察人均未為這次承諾應賣人,故無依法利益迴避之情事。

晶彩科今天全體出席董事,經參酌審議委員會於今天審議結果及提供的資料,認為由田的公開收購條件尚符合公平性及合理性原則,故同意本公開收購案。

晶彩科並籲請股東,應詳閱公開收購人於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中所述參與應賣之風險,自行決定是否參與應賣。這項建議僅供股東參考,股東應審慎評估並考量個別投資需求及財務稅務等狀況,自行承擔參與應賣與未參與應賣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