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政策

本公司为实践企业社会责任,并促成经济、环境及社会之进步,以实现企业永续发展之目标,已于民国109年订定「企业永续发展实务守则」,以资遵循。

为有效履行永续经营,本公司于民国111年5月6日,经董事会通过内部温室气体盘查及查证时程规划,将于民国112年12月正式成立晶彩科技永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各单位指派代表组成,并由「总管理处」为专责单位,负责公司永续发展相关工作。

专责单位将统筹并搜集公司治理、环境、社会等ESG相关议题,定期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并推动公司永续发展计画,此外,专责单位将每年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执行情形,董事会则不定期督导委员会,检视与调整委员会之工作目标与执行状况,其相关作业及推动重点如下:

相关作业 内容 推动重点 权责单位
公司治理相关
  • 建立公司治理架构及道德行为标准
  • 公司营业活动遵循相关法规规范
  • 保障利害关系人权益
  • 相关规范订定与训练宣导
  • 各项规范执行落实与改善
财会部
永续发展相关
  • 制定环境管理制度
  • 重要管理指标订定
  • 执行方案评估与推动,提升客户评价
  • 针对节能减碳规划可行方案
总务部
劳资关系相关
  • 员工安全、健康工作环境及良好沟通管道建置与维护
  • 员工照顾/关怀活动规划与推动
人资部
工安室
社会公益相关
  • 参与所在地社区发展及社会公益推动
  • 公益活动规划与推动
  • 建立预算与持续性运作机制
人资部

永續發展委員會架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