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政策
Privacy Policy

晶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隐私权政策

Privacy Policy

晶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深知個人資料保護之重要性,為保障您之權益,爰根據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制定本《隱私權政策》(以下簡稱本政策),以規範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您之個人資料之相關事宜。

一、本政策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您使用本公司之网站,或因电子邮件、业务接洽、参加活动、求职面谈或其他形式而与本公司互动时所涉及之个人资料之蒐集、处理及利用。

二、蒐集个人资料之特定目的及类别

本公司因如下表所示之特定目的,在与您往来所需要之范围内,将酌情蒐集您之个人资料:

特定目的代号 特定目的之项目 蒐集个人资料之类别(代号及事例)
40 行销 C001(辨识个人者,例如: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信箱、网路平臺申请之帐号)及C003(政府资料中之辨识者,以法令所要求者为限,例如:身分证字号。
63 非公务机关依法定义务所进行个人资料之蒐集处理及利用。 C093(财务交易,例如:收付金额、支付方式、往来)。
69 契约、类似契约或其他法律关係事务。 C001(辨识个人者)、C003(政府资料中之辨识者)及C103(与营业有关之执照,例如:执照之有无、市场交易者之执照)。
109 教育或训练行政。 C052(资格或技术,例如:学历资格、专业技术、特别执照)及C064(工作经验,例如:以前之僱主、以前之工作)。
113 陈情、请愿、检举案件处理。 C001(辨识个人者)及C003(政府资料中之辨识者)。
157 调查、统计与研究分析。 C132(未分类之资料,例如:无法归类之信件、档案、电子邮件)。

三、本公司利用您之个人资料之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如下:

(一)利用期间:特定目的存续期间、相关法令所要求之期间,或本公司营业上所必须之期间,并以该等期间其中较长者优先适用。

(二)利用地区: 在中华民国境内及因营业上之需求而涉及之中华民国境外之地区(例如:本公司之海外子公司、交易对象之所在地)。

(三)利用对象: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关係企业、子公司、受僱人、受任人、代理人、承揽人(例如:提供资讯、运送服务之厂商),及与本公司往来交易者,以及依法有调查、审查、执行权限之政府或司法机关。

(四)利用方式: 以符合特定目的之方式利用,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子文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四、您可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三条之规定,对于本公司所蒐集之您之个人资料行使下列权利:

(一)查询、请求阅览您之个人资料,或请求製给该个人资料之複製本,但本公司得向您酌收成本费用。

(二)请求补充或更正您之个人资料。

(三)请求停止蒐集、处理或利用,或请求删除您之个人资料,但本公司因业务之执行或营业之管理所必须或经您以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您如欲行使上揭权利,请透过本政策第八项所示之联络方式,以书面向本公司提出请求。而本公司收到该请求后,将于法令所规定之期限内儘速予以回复与处理。

五、维护个人资料之安全

本公司将採取合理且适当之技术及措施,防止您之个人资料被窃取、窜改、毁损、灭失或洩漏。该技术及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资料加密、防火牆、入侵侦测系统之建置。

(二)严格控制存取之权限,执行最低权限原则。

(三)透过保密契约之签订以监督其接触、收受个人资料者。

(四)定期实施资讯安全之教育训练及内部稽核。

六、Cookies 及其他技术之使用

本公司之网站使用 Cookies 或其他追踪技术其目的在于分析网站之流量、改善网站之效能及优化使用者之体验。您可以透过浏览器之设定而变更您对于 Cookies 之接受程度。如您选择拒绝所有的 Cookies,可能会影响您使用网站上之某些功能。

七、本政策之修订

本公司保留随时修订本政策其内容之权利。本政策之内容如经修订时,本公司将透过本公司之网站以适当方式公告之。

八、联络方式

如您对于本政策之内容有任何疑问或意见,或欲对于您之个人资料行使法定之权利,请透过以下方式与本公司联络:

联络部门:总经理室

电子邮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号码:03-5545988

实施情形

本公司于114年度开设资讯安全暨个人资料保护通识教育训练,并列为全体同仁必修项目,受训总人数达163人次、总时数达489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