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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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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董事长 总裁 董事長室 稽核 总经理室 法务 工安 审计委员会 业务处 仓储部 品保部 研发处 制造处 客服处 资讯部 人资部 财务会计部 采购部 总务部 仓储部 薪酬委员会 永续发展委员会 本公司公司治理相关事务由各单位依职权分工负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股东会议事运作由财会部门负责办理;薪资报酬委员会议事运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关于公司诚信经营以及企业永续发展,则由总经理室统筹执行。 董事会任命曾彩薇女士担任公司治理主管,负责公司治理相关事务,包括依法办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股东会会议相关事宜、协助董事就任及持续进修、提供董事执行业务所需资料以及协助董事遵循法令等。 民国114年度业务执行情形如下:

  • 依法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之会议相关事宜。
  • 製作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录。
  • 协助董事就任及持续进修。
  • 协助董事执行业务所需之资料。
  • 协助董事遵循法令。
  • 独立董事资格之适法性审核。
  • 办理董事异动相关事宜。
  •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约所订定之事项等。
职称姓名进修日期主办单位课程名称进修时数
公司治理主管曾彩薇114/11/13社团法人中华公司治理协会ESG风险与机会对财务冲击之影响3
114/10/03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暨期货市场发展基金会114年度防范内线交易宣导会3
114/08/22中华民国工商协进会2025台新新光淨零高峰论坛3
114/08/08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暨期货市场发展基金会114年度内部人股权交易法律遵循宣导说明会3
114/07/09臺湾证券交易所2025国泰永续金融暨气候变迁高峰论坛6
一、董事会

本公司订有「公司治理实务守则」要求本董事会成员组成应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经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本公司并应依章程规定设置独立董事不得少于三人,且不得少于董事席次五分之一。独立董事并应具备专业知识,除应依相关法令规定办理外,不宜同时担任超过五家上市上柜公司之董事(含独立董事)或监察人,且于执行业务范围内应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有直接或间接之利害关系,本公司并已获得每位独立董事的书面声明,确认本身及其直系亲属相对于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现任4席独立董事之专业资格、持股与兼职限制、独立性之认定、提名方式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等事项,均依证券交易法、公开发行公司独立董事设置及应遵循事项办法、证券交易所规定办理。

本公司本届董事成员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4席,均为中华民国国籍。目前本届9位董事成员即已具有产业界以及学术界等专业背景,在经营管理、领导决策、产业知识、学术及财务金融等领域各有专长,其中具有员工身份之董事占比为11% ,独立董事占比为44%。本公司未来仍将视董事会运作、营运型态及发展需求增修多元化政策,以确保董事会成员应普遍具备执行职务所需必要之知识、技能及素养。董事会组成多元化政策及独立性之具体管理目标及达成情形如下:

管理目标达成情形
独立董事不得少于三人且席次不得少于董事席次五分之一达成
兼任公司经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达成
适足多元之专业知识与技能达成

二、董事专业背景
职称姓名主要学历及目前现职
董事长陈永华清华大学物理系
大同工学院事业经营研究所
晶彩科技(股)董事长
董事由田新技(股)公司
代表人:张文杰
实践大学企业创新与创业管理研究所肄业
由田新技(股)公司总经理兼任业务市场部副总经理
董事叶胜发美国西堤大学商研所硕士
光阳光电(股)公司董事长
董事由田新技(股)公司
代表人:林芳隆
中山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
由田新技(股)公司行政财务部副总经理
董事林宏仁大同工学院机械工程学系
捷坤精密科技(股)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曾祥器清华大学物理博士
中原大学物理系教授
独立董事李诗政中央大学财务金融博士
元智大学资讯管理学系教授
独立董事沉锡文美国杜蘭大学商管硕士
独立董事罗志平辅仁大学电子工程学系
东祈企业(股)公司经理
威东新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三、多元化政策及运作情形

1. 本公司提倡、尊重董事多元化政策,为强化公司治理并促进董事会组成与结构之健全发展,相信多元化方针有助提升公司整体表现。董事会成员之选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具备跨产业领域之多元互补能力,包括基本条件与价值(如:年龄、性别、国籍及文化等)、也各自具有产业经验与相关技能、专业背景(如法律、会计、产业、财务、管理、科技或学界)、专业技能及产业经历,以及营业判断、经营管理、领导决策与危机处理等能力。为强化董事会职能达到公司治理理想目标,本公司董事会应至少有一名董事具学界背景、至少一名董事具有会计或财务专业, 以及至少一名董事具有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作为具体管理目标。本公司为达成董事多元背景的目标,于民国114年股东会董事改选后,女性董事从未设置增加为二名,虽尚未达董事席次的三分之一,但我们将在未来提名过程中,优先考虑女性候选人,并积极寻找具产业经验之女性专业人士加入。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落实情形如下表: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落实情形

职称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
姓名陈永华由田新技(股)公司
代表人:王人杰
由田新技(股)公司
代表人:许智超
林宏仁单希基王淑珍苏兴华李诗政沉锡文
性別男男男男男女女男男
国籍中华民国中华民国中华民国中华民国中华民国中华民国中华民国中华民国中华民国
年龄61-7041-5041-5061-7061-7061-7041-5051-6061-70
兼任本公司员工v
独立董事任期年资3年以下3年以下3-9年3-9年

专业知识与才能
商务vvvvvvv
法务v
科技/创新vvvvv
财务/会计vv
学术v
能力与管理经验
营运判断能力vvvvvvvvv
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vv
经营管理能力vvvvvvvv
危机处理能力vvvvvvvvv
产业知识vvvvvvvvv
国际市场观vvvvvvvvv
领导能力vvvvvvvv
决策能力vvvvvvvvv

 

年度决议纪录 下载
115年度董事会重要决议
114年度董事会重要决议
113年度董事会重要决议
112年度董事会重要决议
111年度董事会重要决议
110年度董事会重要决议

1. 本公司于民国100年08月26日由董事会通过设置薪酬委员会,其成员由董事会决议委任之,委员会成员总人数不得少于三人,相关人选资格皆符合法令规定之规范。薪资报酬委员会至少每年召开二次常会,薪资报酬委员会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实履行下列职权,并将所提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

  • 定期检讨本规程并提出修正建议。
  • 订定并定期检讨本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年度及长期之绩效目标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
  • 定期评估本公司董事人及经理人之绩效目标达成情形,并订定其个别薪资报酬之内容及数额。

2. 本届委员任期:民国114年5月29日至民国117年5月28日。
民国115年本届薪酬委员会开会2次,出席情况如下:
3.薪酬委员会成员专业资格与经验
请参阅董事专业背景

4.薪酬委员会成员

职称 姓名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实际出席率(%)
独立董事(主席)王淑珍20100%
独立董事李诗政20100%
独立董事沈锡文20100%
独立董事苏兴华20100%

5. 其他应记载事项:

日期议案内容议决结果
115.08.07

1.经理人晋升案。
2.115年度经理人年度调薪计画案。
3.订本公司「员工持股信託章程」暨经理人参与员工持股信託提存奖励金案。

经主席徵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115.01.30

1.订定「董事酬劳及报酬给付办法」。

除与自身有利害关系之独立董事于本案讨论及决议时个别回避外,其余出席独立董事无异议照案通过。

2.审议本公司114年度经理人年终奖金计划案。

经主席徵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114.08.08

1.审议本公司114年度董事酬劳发放案

2.审议本公司113年度经理人员工酬劳发放案

3.审议本公司经理人晋升案

4.审议本公司113年度经理人年度调薪计画案。

经主席徵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114.03.07

审议本公司113年度员工酬劳及董监酬劳提列金额及发放方式案。

经主席徵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114.01.17

审议本公司113年度经理人年终奖金计画案。

经主席徵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113.08.09

审议本公司113年度经理人年终奖金计画案。

经主席徵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113.01.26

审议本公司112年度经理人年终奖金计画案。

经主席徵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1. 本公司于民国111年06月24日由董事会通过设置审计委员会,本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三人,其中一人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应具备会计或财务专长。
2. 本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履行对公司会计、审计、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实践的质量和完整性的监督。
3. 本委员会之职权事项如下:

  • 依证交法第十四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内部控制制度。
  • 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证交法第三十六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资金贷与他人、为他人背书或提供保证之重大财务业务行为之处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关係之事项。
  • 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资金贷与、背书或提供保证。
  • 募集、发行或私募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
  • 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或报酬。
  • 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由董事长、经理人及会计主管签名或盖章之年度财务报告及须经会计师查核签证之第二季财务报告。
  • 其他公司或主管机关规定之重大事项。

4. 审计委员会成员专业资格与经验
请参阅董事专业背景

5. 本届委员任期:民国114年5月29日至民国117年5月28日。
民国115年本届审计委员会开会5次,出席情况如下:

职称 姓名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实际出席率(%)
独立董事(主席)王淑珍50100.00%
独立董事李诗政50100.00%
独立董事沈锡文50100.00%
独立董事苏兴华50100.00%

6. 其他应记载事项

年度决议纪录 下载
115年度审委会重要决议
114年度审委会重要决议
113年度审委会重要决议
112年度审委会重要决议
111年度审委会重要决议

7. 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内部稽核主管及会计师之沟通情形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与内部稽核主管及会计师于审计委员会会议进行沟通,并分别与内部稽核主管及会计师单独会议中进行讨论,互动状况良好。
内部稽核主管每年至少四次于审计委员会会议中向独立董事呈报稽核计画执行及改善情形,内部稽核主管亦定期每季于会议中,单独向独立董事进行本公司及子公司之重要稽核业务报告,并就本公司内控执行之成效进行沟通与意见交流;会计师每年至少四次于审计委员会会议及定期每季与独立董事于单独会议中就本公司财务报告核阅或查核情形,或财务、税务、内控相关议题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
若遇特殊重大事项时,亦得随时召开会议讨论。
历次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会计师与内部稽核主管沟通情形摘要:

日期与内部稽核之重大沟通事项与签证会计师之重大沟通事项建议及结果
115/08/07• 内部稽核业务报告•法规变动报告
•民国115年第二季财务报表审阅情况,包括任何审阅的问题或困难以及经营阶层的回应(单独会议)
无异议
115/05/08• 内部稽核业务报告•法规变动报告
•民国115年第一季财务报表审阅情况,包括任何审阅的问题或困难以及经营阶层的回应(单独会议)
无异议
115/03/06• 内部稽核业务报告•法规变动报告
•民国114年度个体及合併财务报表查核情况,包括任何审阅的问题或困难以及经营阶层的回应(单独会议)
无异议
115/01/30• 内部稽核业务报告•无无异议
114/11/07• 内部稽核业务报告•法规变动报告
•民国114年第三季财务报表审阅情况,包括任何审阅的问题或困难以及经营阶层的回应(单独会议)
无异议
114/08/08• 内部稽核业务报告•法规变动报告
•民国114年第二季财务报表审阅情况,包括任何审阅的问题或困难以及经营阶层的回应(单独会议)
无异议
114/05/09• 内部稽核业务报告•法规变动报告
•民国114年第一季财务报表审阅情况,包括任何审阅的问题或困难以及经营阶层的回应(单独会议
无异议
114/04/18• 内部稽核业务报告•无无异议
114/03/07• 内部稽核业务报告•法规变动报告
•民国113年度个体及合併财务报表查核情况,包括任何审阅的问题或困难以及经营阶层的回应(单独会议)
无异议
114/01/17• 内部稽核业务报告•无无异议
113/11/11• 内部稽核业务报告•法规变动报告
•民国113年第三季财务报表审阅情况,包括任何审阅的问题或困难以及经营阶层的回应(单独会议)
无异议
113/08/09 • 内部稽核业务报告•法规变动报告
•民国113年第二季财务报表审阅情况,包括任何审阅的问题或困难以及经营阶层的回应(单独会议)
无异议
113/05/03 • 内部稽核业务报告•法规变动报告
•民国113年第一季财务报表审阅情况,包括任何审阅的问题或困难以及经营阶层的回应(单独会议)
无异议
113/02/23 • 内部稽核业务报告•法规变动报告
•民国112年度个体及合併财务报表查核情况,包括任何审阅的问题或困难以及经营阶层的回应(单独会议)
无异议
113/01/26 • 内部稽核业务报告•无无异议
112/11/03 • 内部稽核业务报告•法规变动报告
•民国112年第三季财务报表审阅情况,包括任何审阅的问题或困难以及经营阶层的回应(单独会议)
无异议
112/08/04• 内部稽核业务报告•法规变动报告
•民国112年第二季财务报表审阅情况,包括任何审阅的问题或困难以及经营阶层的回应(单独会议)
无异议
112/05/05• 内部稽核业务报告•法规变动报告
•民国112年第一季财务报表审阅情况,包括任何审阅的问题或困难以及经营阶层的回应(单独会议)
无异议
112/02/24• 内部稽核业务报告•法规变动报告
•民国111年度个体及合併财务报表查核情况,包括任何审阅的问题或困难以及经营阶层的回应(单独会议)
无异议
112/01/13 • 内部稽核业务报告•无无异议
111/11/04• 内部稽核业务报告•法规变动报告
•民国111年第三季财务报表审阅情况,包括任何审阅的问题或困难以及经营阶层的回应(单独会议)
无异议
111/08/05• 内部稽核业务报告•法规变动报告
•民国111年第二季财务报表审阅情况,包括任何审阅的问题或困难以及经营阶层的回应(单独会议)
无异议
111/05/06• 内部稽核业务报告• 会计师就111年度第一季财务报告重点进行说明。无异议
111/03/25• 内部稽核业务报告• 会计师就110年度财务报告重点进行说明。无异议
111/01/21 • 内部稽核业务报告•无无异议

1. 推动永续发展之治理架构

为实践晶彩科技永续发展目标并建立健全之治理架构,本公司依据《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 第二十七条第三项及《上市上柜公司永续发展实务守则》 第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于 114 年11 月设置永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订定组织规程,以落实永续治理机制,强化董事会对环境、社会及治理( ESG)议题之监督职责。

2. 本公司于民国114年11月07日由董事会通过设置永续发展委员会,本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得少于三人,由董事会决议委任之,委员会成员至少一名董事参与督导。
3. 永续发展委员会职权:

  • 审议并核定公司永续发展政策、策略与目标。
  • 监督公司永续发展推动进度与成效。
  • 定期检讨永续发展计画与报告书内容。
  • 评估重大永续议题及利害关係人议合结果。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报告一次执行情形。

4. 永续发展委员会运作情形

董事会 永续发展推动小组 产品永续设计组 永续发展委员会 公司治理组 环境永续组 企业社会责任组 环境保护
绿色环保
节能减碳
生态永续
温室气体盘查
产品创新
研发技术
产品品质
服务管理
绿色产品
员工关怀
客户关係
教育训练
诚信经营
社会公益
人权维护
安全卫生
公司治理
法令遵循
供应链管理
股东权益
资讯安全

相关作业推动重点
环境永续组

因应气候变迁制定营运策略
提昇资源永续性,推动节能减碳措施,支持废弃物管理与有效运用
强化能源管理

产品永续设计组

推动产品创新与服务升级
提昇产品永续性,支持节能、减碳、环保等理念于产品设计中

企业社会责任组

确保员工有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建立和维护内外部畅通的沟通管道
参与在地社区发展及社会公益活动

公司治理组

建立公司治理架构及道德行爲标准
确保公司营业活动遵循相关法规规范
保障各方利害关係人权益

本届委员任期:民国114年11月7日至民国117年5月28日。
民国115年本届永续发展委员会开会2次,出席情况如下:

职称姓名专业资格与经验实际出席次数委託出席次数实际出席率
主席(董事)陈永华

具产品研发与营运管理专长,熟悉节能减碳及能源管理系统建置。

20100%
委員王子越

具备光电及半导体设备产业经营管理经验,熟稔公司治理、风险控管与产业永续发展趋势。

20100%
委員曾彩薇

具财务会计与企业永续报告专业背景。

20100%

5. 其他应记载事项

日期议案内容决议结果呈报董事会日期
2026/7/27一、报告事项:
(一)114年度温室气体盘查查证结果
(二)115年第二季温室气体盘查及查证时程执行进度报告
二、讨论议案:
议案一:114年度永续报告书案。
议案二:修订「永续报告书编製及确信之作业程序」部分条文案。
上述事项皆经委员会审阅、讨论或核准通过。2026/8/7
2026/1/19一、报告事项:
(一) 114年永续发展执行成果及115年目标计划案
二、讨论议案:
议案一:115年度重大性主题案。
议案二:115年永续策略蓝图案。
上述事项皆经委员会审阅、讨论或核准通过。2026/1/30
2025/12/30一、报告事项:
(一) 114年温室气体盘查及查证计画报告案
(二) 114年永续报告书编制进度规划案
上述事项皆经委员会审阅、讨论或核准通过。2026/1/30
内部稽核
本公司内部稽核为独立单位,直接隶属董事会,配置专任稽核人员一名,除在董事会例行会议报告外,于每月或必要时向董事长报告。内部稽核规程明订内部稽核人员覆核本公司之内部控制作业程序,并报告该等控制及例行实务作业之设计是否允当及其效果和效率,其范围包含本公司所有作业及其子公司。

稽核方式主要是依据董事会通过之年度稽核计画执行,并另视实际需要执行专案稽核或覆核,以适时发现内控可能缺失,提供改善建议。综合上述,一般性稽核及专案之执行,可供管理阶层知悉内部控制其运作状况,系管理阶层了解已存在或潜在缺失之另外管道。

此外,内部稽核亦督促各单位执行自行评估,建立公司自我监督机制,并将评估结果,做为建议本公司董事会及总经理出具内部控制声明书之依据。
檔案下載
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处理程序 背书保证作业程序 员工职业道德规范
董事会议事规范 道德行为准则 独立董事之职责范畴规则
诚信经营守则 企业永续发展实务守则 公司治理实务守则
公司章程 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
薪资报酬委员会运作管理 董事选任程序 申请暂停及恢复交易作业程序
内部重大资讯处理暨防范内线交易管理作业程序 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 处理董事要求之标准作业程序
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 子公司监督与管理办法 诚信经营作业程序及行为指南
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 审计委员会组织规程 关系人特定公司及集团企业交易作业办法
检举非法与不道德或不诚信行为案件之处理办法 永续发展委员会组织规程 产品与服务之客户权益保护政策
风险管理政策
本公司订有「风险管理政策」于民国111年经董事会通过,每年定期评估风险,依照公司整体营运方针來定义各類风险,在可承受之风险范围内,预防可能的损失,以增加股东价值,并达成公司资源配置之最佳化原则。

风险管理范畴
风险類型

一、策略风险
包括科技创新与产业趋势;市场需求变化;技术研发进程与竞争态势;政策或法令之变动;全球政治、经济情势发展等因素造成损失或长期累积后公司丧失竞争力之风险。

二、营运风险
包括指客户、供应商及交易对象履约;智慧财产权保护与运用;人才招募与发展管理;企业整体形象等因素造成损失之风险。

三、财务风险
包括汇率、利率、租税、通货膨胀等波动;策略性投资;金融理财使得价值发生变化,造成的财务损失风险。

四、资讯风险
因人为或天灾所引起之资讯安全问题,造成公司的损失。

五、法遵风险
系未能遵循相关法规或契约本身不具法律效力、越权行为、规范不周、条款疏漏或其他因素,导致无法约束交易对象依照契约履行义务,而可能衍生财务或商誉损失之风险。
六、诚信风险
因人员错误行为或处置不当或违反企业伦理规范与商业道德行为(如:贪污、收礼、贿络、泄漏机密、利益冲突…等)所带来之风险。

七、其他新兴风险
如突发性天然灾害或气候变迁;水电供应;流行性传染疾病影响等其他新兴风险。

组织架构
一、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为公司风险管理之最高单位,以遵循法令,推动并落实公司整体风险管理为目标,明确了解营运所面臨之风险,确保风险管理之有效性,并负风险管理最终责任。

二、高阶管理阶层
以总经理为指挥中心,负责经营决策规划,执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决策、协调跨部门之风险管理互动与沟通,以降低策略性风险。

三、稽核单位
稽核室隶属于董事会,协助董事会及经理人检查及覆核内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营运之效果及效率。每年依风险评估结果拟定年度稽核计画,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稽核执行成果。

四、权责单位
各权责单位为最初风险发觉、评估及控制的直接单位。业务执行单位主管负有风险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及管控所属单位内相关风险,确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能完整、有效地控制相关风险。

运作情形
本公司民国111年起积极推动落实风险管理机制,透过总经理或相关营运主管所主持之经营管理会议,负责各项营运计画、专案之风险评估,并由各专责部门人员于职权范围内识别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并拟定因应管控方案与回报,并于民国114年11月7日向董事会报告风险管理运作情形,报告内容包括当年度评估公司所面临之各项风险,包括风险环境、风险管理重点、风险评估及因应措施等相关风险管理之运作情形。

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下载)
资讯安全政策
为维护本公司所属资讯资产之机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并符合相关法规之要求,并保障使用者资料隐私,使其免于遭受内、外部蓄意或意外之威胁。本公司整合各层级部门资通安全目标,建立本公司整体资通安全政策目标如下:

  • 保护本公司业务活动资讯,避免未经授权存取,确保机密性。
  • 保护本公司业务活动资讯,避免未经授权修改,确保正确完整性。
  • 建立资讯业务永续运作计画,维持本公司业务持续运作,确保可用性。
  • 本公司之业务执行符合相关法规之要求,确保法规遵循性。

  • 资通安全委员会
  • 本公司于民国112年7月成立资通安全委员会,并由总管理处副总经理担任资通安全委员会主委,该委员会统筹资通安全政策、计画、作业、资源调度之协调与管理审查,并每年定期或视需要召开管理审查会议,进行资通安全政策及执行成效管理审查,以落实资讯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性。资通安全委员会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资安管理成效、资安相关议题及方向等。




  • 资讯安全管理措施
    本公司已于民国112年12月通过ISO 27001资讯安全管理系统验证,并于民国113年11月完成续评,显示资讯安全管理制度之设计与运作已符合国际标准要求。全体员工均须遵守资讯安全相关规范,公司并透过每年定期检视与内部稽核机制,持续确认各项管理措施是否符合营运环境与科技发展之变化,并视实际需求适时修订,以维持制度之有效性与适切性。
    此外,公司持续强化技术防护能力,导入多层次资安防护机制(如网路边界防护、入侵侦测与防禦、恶意程式防护、电子邮件与网页过滤等),全面提升整体资讯环境之安全性。近三年资安相关投入费用如下,可反映公司对资讯安全管理的重视与持续投入。

    年度资安投入费用(新臺币)
    112120万元
    113124万元
    114306万元
    公司并从「制度、技术与人员」三方面整合推动,确保内部人员遵循资讯安全规范,落实各项资安管理措施,以保障公司资讯资产安全与业务永续经营。

    主要资讯安全管理措施说明如下:

  • 透过资安防护软体及网路防火牆等设备,建置安全且可靠之资讯系统环境。
  • 重要资讯系统或设备均建置适当之备援与监控机制,并定期执行演练与测试,以确保系统于异常情况下仍具备一定可用性与復原能力。
  • 同仁使用之个人电脑须安装合法授权之防毒软体,并定期更新病毒码,严禁安装或使用未经授权之软体,以降低恶意程式及版权风险。
  • 同仁个人帐号、密码与系统使用权限,应妥善保管并依规定定期更换,不得转借或洩露,以防范未经授权之存取行为。
  • 建立资讯安全事件通报与应变程序,明确规范事件回报管道与处理流程,于发生资安异常时能即时应对、控制影响范围并避免损害扩大。
  • 每年定期办理资讯安全风险评估及资讯安全稽核,检视各项控制措施之有效性与法规遵循情形,并据以提出持续改善方案。
  • 依现阶段评估结果,公司资安风险尚未构成重大营运风险,故目前暂无投保资安保险之需求,惟仍将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变化与风险态样,适时检讨是否需增设相关保险配置。


  • 投入资安管理之资源
  • 端点防护系统:电脑设备导入EDR/MDR系统,使用者端使用DLP系统,我们加强全公司电脑的监控、纪录、管制存取功能,及管制电脑高风险云端服务使用功能,以强化机敏资料外洩的防护机制。
  • 备份系统:使用新型高阶备份系统,充分发挥其快速备份与快速还原的优势,大幅缩短备份与还原所需的时间,并强化系统在灾难復原情境下的可用性。
  • 资料复原:投入核心系统RTO(Recovery Time Objective),缩短灾难复原完成时间在4小时以内。
  • 弱点扫瞄:委托第三方公正机构进行公司营运重要核心系统的弱点扫瞄,并修补风险弱点,以确保系统运作的安全性。


  • 资讯安全教育训练
    为建立「全员有感」的资讯安全文化,本公司每年规划多层次资讯安全教育训练与宣导活动,从资讯安全专责人员到全体同仁,系统性提升资安专业能力与防护意识。

    1. 专责人员专业训练:
      每年定期办理资讯安全专责人员进阶教育训练,以强化其专业知识与实务能力。民国114年共完成 6 人次、合计 36 小时之专业训练课程,内容涵盖最新资安威胁趋势、国内外资安与个人资料保护相关法规更新、资讯安全管理框架及技术控管措施等,确保专业人力得以有效支撑公司整体资安治理需求。
    2. 全员资讯安全宣导与教育:
      为持续提升全体员工对社交工程、钓鱼邮件、资料外洩及设备使用风险之警觉,公司每年定期办理资讯安全宣导活动,透过简报说明、案例分享及测验等方式,加深同仁对资安风险的认知与正确防护行为。 除宣导外,公司亦规划正式之资讯安全教育训练课程,强化同仁在密码管理、权限使用、机密文件与设备携出控管、云端服务与行动装置使用等议题上的正确观念与操作规范。民国114年全体员工资讯安全教育训练共完成 163 人次、合计 489 小时,有效提升员工对资讯安全政策及实务控管要求之理解与落实程度。

    透过前述制度化之资讯安全管理机制与持续精进的人才培育安排,本公司得以在快速变动且日益严峻的资安环境中,稳健提升整体防护能量,降低资讯安全风险,并确保公司营运之稳定性与利害关係人权益之维护。
    诚信经营政策
    公司订有「诚信经营守则」,规范内部管理及外部商业活动执行时,应本于廉洁、透明及负责之理念,并遵守法令规定。

    执行单位
    本公司由总经理室依据各单位工作职掌及范畴督导相关作业事宜,确保诚信经营守则之落实。

    执行情形
    1. 订定诚信经营政策及方案

    序号执行项目运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于规章及对外文件中明示诚信经营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会与管理阶层积极落实经营政策之承诺?公司订有「诚信经营守则」,于内部管理及外部商业活动中确实执行;另本公司之「董事会议事规则」,亦载明董事利益迴避制度,对董事会所讨论之议案,如涉有其自身或其代表法人利害关係者,应于当次董事会说明其利害关係之重要内容,如有损及公司利益之虞时,不得加入讨论及表决,且讨论及表决时应予迴避,并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决权。
    (二)公司是否订定防范不诚信行为方案,并于各方案内明订作业程序、行为指南、违规之惩戒及申诉制度,且落实执行?公司订有「员工职业道德规范」,载明员工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法利益,及接受招待、餽赠、收受回扣、侵佔公款或其他不法利益,以杜绝不诚信行为影响商业关係或交易行为。
    (三)公司是否对「上市上柜公司诚信经营守则」第七条第二项各款或其他营业范围内具较高不诚信行为风险之营业活动,採行防范措施?公司已针对较高之不诚信行为所产生之风险,订定相关防范措施。


    2. 落实诚信经营

    序号执行项目运作情形
    (一)

    公司是否评估往来对象之诚信纪录,并于其与往来交易对象签订之契约中明订诚信行为条款?

    公司遵循公司法、证券交易法、商业会计法、上市上柜相关规章或其他商业行为有关法令,以作为落实诚信经营之基本。

    (二)

    公司是否设置隶属董事会之推动企业诚信经营专(兼)职单位,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其执行情形?

    本公司由总经理室依据各单位工作职掌及范畴督导相关事宜,确保诚信经营守则之落实,确保诚信经营守则之落实,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会报告推动诚信经营之计画及执行情形。总经理已于民国114年11月7日向董事会报告该项作业执行情况。
    为达有效贯彻,公司透过各部门週会及晶彩科技(股)公司新人教育训练,向全公司同仁宣导诚信道德与反贪腐意识,并且将教材电子化,让各部门、所有同仁可随时提出申请学习课程。114年度实体与线上课程参训人数达36人次,总授课时数为58小时。且本年度公司无因营运、员工违反诚信道德行为或从事任何不法行为遭申诉举报事件。

    (三)

    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冲突政策、提供适当陈述管道,并落实执行?

    员工之意见可透过多重管道向管理阶层反映。定期与员工训练及沟通,于防范不诚信行为之同时,保障员工权益。

    (四)

    公司是否为落实诚信经营已建立有效的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并由内部稽核单位定期查核,或委託会计师执行查核?

    公司订有「诚信经营守则」及「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作为落实诚信经营之依据。并为确保诚信经营之落实,本公司建立有效之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稽核人员并定期查核前项制度遵循情形。

    (五)

    公司是否制订禁止内线交易办法并落实执行?

    本公司已订定「内部重大资讯处理暨防范内线交易管理作业程序」,确保本公司对外界发表资讯之一致性与正确性,并强化内线交易之防范。
    对新任董事、经理人及受僱人则于上任后1个月内提供教育宣导,本公司于民国114年,对现任董事计8人次,进行防范内线交易相关宣导共计2次。

    自民国111年起,本公司将【防范内线交易及诚信经营】纳入全体同仁必修课程,其课程内容涵盖证券交易法之内线交易相关规范、责任与案例及诚信经营的重要性等,并将课程简报、作业程序存放于公共资料夹,供所有同仁随时查阅。此外,本公司亦定期指定不同部门的同仁参加防范内线交易及诚信经营相关之内部、外部教育训练(含诚信经营法规、法律实务、进阶财务管理、内线交易及内部控制等课程),以强化同仁对法令的认知与遵循,详细受训纪录如下表。


    民国114年课程名称完训人次训练总时数完训率
    诚信经营暨防范内线交易2525100%
    114年度防范内线交易宣导会(视讯)515100%
    114年度内部人股权交易法律遵循宣导说明会618100%

    本公司订有「公司治理实务守则」,每年宣导禁止内线交易,提醒董事及内部人不得于年度财务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财务报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闭期间交易其股票。
    2026年以E-mail通知给所有董事及内部人。董事会开会日期及各季财报公告前之封闭期之提醒。


    通知日封闭期间
    115/2/26115/2/4-115/3/5
    115/4/30115/4/23-115/5/7
    115/7/30115/7/23-115/8/6


    3. 公司检举制度之运作情形

    序号执行项目运作情形
    (一) 公司是否订定具体检举及奖励制度,并建立便利检举管道,及针对被检举对象指派适当之受理专责人员?公司订有「诚信经营守则」、「员工职业道德规范」及「检举非法与不道德或不诚信行为案件之处理办法」,可透过多重管道向管理阶层检举,公司依规定执行惩戒。藉由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风险控管机制及完善之内部规章,防范不诚信行为之发生,以创造公司永续发展之经营环境。
    (二) 公司是否订定受理检举事项之调查标准作业程序及相关保密机制?公司订有「诚信经营守则」、「员工职业道德规范」及「检举非法与不道德或不诚信行为案件之处理办法」,载明本公司受理检举事项之调查标准作业程序及相关保密机制。
    (三) 公司是否採取保护检举人不因检举而遭受不当处置之措施?公司订有「诚信经营守则」、「员工职业道德规范」及「检举非法与不道德或不诚信行为案件之处理办法」,载明本公司保护检举人不因检举而遭受不当处置之措施。


    4. 检举方式

    电话举报(03)554-5988 ext.1108 – 【稽核室】
    电子邮件举报检举信箱
    投函举报新竹县竹北市环北路二段197号 – 【晶彩科技(股)公司 稽核室收】


    董事会成员之接班计画及运作
    本公司「公司章程」明定董事之选举全面采候选人提名制度,并于「公司治理实务守则」及「董事选任程序」明定董事会成员组成应考量多元化,并就公司本身运作、营运型态及发展需求拟订多元化方针,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条件与价值或专业知识技能两大面向之标准。 公司以下列标准建置董事人选资料库:

  • 诚信、负责、创新并具决策力,与本公司核心价值相符具备有助于公司经营管理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 具有与本公司所营业务相关的产业经验。
  • 整体董事会成员应具备营运判断、会计及财务分析、经营管理、危机处理、国际市场观等能力。
  • 公司董事候选人名单之遴选过程皆须符合资格审查与相关规范,以确保能有效鉴别及选出合适的新任董事人选。
  • 公司订有「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借此确认董事会运作有效与评定董事绩效表现,作为日后遴选董事之参考。

  • 重要管理阶层之接班计画及运作
    本公司重要管理阶层之接班规划主要建构如下:

    1. 依据未来发展策略,定义公司所需职位及人才需求,并因应营运与策略变化,定期检讨接班规划。 2. 发掘具潜力与才能之主管人才进入接班规划候选人才库,并建立完善训练机制与才能发展计划给予培训。 3.适时提升中阶主管作为高阶主管之职务代理人,并透过绩效考核了解中阶主管之培育状况及作为接班规划之参考依据。
    智慧财产管理计画
    本公司以产制高品质、高精准度之自动检测设备为宗旨,并持续研发以提升本公司之价值与竞争力。而为维持该宗旨、保护研发成果及尊重他人之智慧财产,特建置智慧财产权管理计画如下,以强化公司治理,确保永续经营。

    一、专利之管理
    1. 藉由申请并取得专利之方式以保护研发成果。
    2. 提案将研发成果申请专利,以及向国、内外智慧财产权之主管机关就该研发成果申请并取得专利,系由本公司内部之各该专责单位办理与处理。
    3. 研发成果经智慧财产权之主管机关准予专利后,该专利其相关申请及核准文件之保存,以及该专利之维护,皆由本公司之法务室办理与处理。
    4. 定期就已取得专利之研发成果,审视其应用情形,以评估继续予以维护之必要性。
    5. 订定有「研发创作及其奖励办法」以鼓励及奖励本公司之员工从事与职务有关之研发、创作及改良。
    6. 本公司与员工间之聘雇契约内,已针对员工在职务上所完成、非基于职务上之需求但与职务有关而完成,以及与职务无关但其完成有利用本公司或本公司关系企业之资源或经验之发明、新型或设计,明文约定其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之归属。
    二、商标之管理
    1. 本公司之商标为主管机关所核准审定且注册公告,系始自2004年,而经过多年之布局,已渐臻完整,涵盖相关之类别,并遍及主要国家。
    2. 定期就业经注册公告之商标,检视其使用情形,以评估继续延展商标权期间之必要性。
    3. 根据本公司未来之营运发展,衡量进行新商标之申请注册。
    4. 申请注册新商标之相关事宜,以及业经注册公告之商标其商标权期间之延展,皆由本公司之法务室办理与处理。
    三、著作权之管理
    1. 本公司设置有软体研发单位,自行开发各类产品所需装配及搭配之应用软体,以有效减少适配性之问题。
    2. 本公司在与他人合作研发、产制产品时,就该产品所生之著作权及著作原件之所有权,会以契约约定其归属状况。
    四、营业秘密之管理
    1. 公司之员工对于其所管领或收受,其具有经济价值或机密性质之销售、研发、采购、制造及经营资讯、资料及文件,须采取相应之保密措施。
    2. 本公司之电脑设备皆须由员工以密码登入识别后始能使用之,且密码须定期予以更换,并按员工之职务性质进行阅览及存取电脑档案权限之管控。
    3. 本公司会配给个人专属之门禁磁卡予员工,并按员工之职务性质进行出入权限之管控。而访客进入本公司时,会对其进行身分登记,并提供临时身分标识予其配戴,且全程皆有本公司之员工陪同之。
    4. 定期向员工提醒及宣导慎勿泄漏营业秘密。
    5. 本公司之员工离职时,须移交其所管领之资讯、资料及文件。
    6. 本公司与员工间之聘雇契约内,已明定员工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一定期间内,不得将其所获知之本公司之具有经济价值或机密性质之资讯、资料及文件泄漏、提供或出示予他人。
    7. 本公司如有揭露或提供其具有经济价值或机密性质之资讯、资料或文件予商业往来对象之需要时,必与该对象签订保密契约或条款以保护上述资讯、资料及文件。
    五、侵权之管理
    1. 本公司与员工间之聘雇契约内,以及本公司所订定之「智慧财产管理办法」内,有明文限令员工:
      1. 不得于本公司营业之所在、地区及范围,直接、间接或变相使用或利用未经合法授权使用之软体、营业秘密或其他智慧财产,亦不得有侵害他人之软体、营业秘密或其他智慧财产之行为。
      2. 不得于本公司营业之所在、地区及范围,直接、间接或变相使用或利用其受雇于本公司之前,在工作上或职务上所收受、接触或知悉之他人之软体、营业秘密或其他智慧财产。
      3. 在职务上所为,或非基于职务上之需求但与职务有关而为之创作,皆系其自行所创作,未有抄袭、仿制或以任何方式侵害他人之著作权、专利权、营业秘密及智慧财产权。
    2. 本公司因软体、营业秘密或其他智慧财产而有争讼时,由本公司之法务室酌情自行或委任、委托外部专业人员应对与处理。
    六、执行情形
    1. 本公司针对智慧财产管理计画或其重大执行情形,每年向董事会呈报至少一次,最近一次呈报日期为民国114年11月7日。
    2. 本公司截至民国114年9月30日之智慧财产清单及成果如下:
      1. 有效力之发明专利为2件,有效力之新型专利为2件,有效力之商标为8件。
      2. 订定有「智慧财产管理办法」及「研发创作及其奖励办法」。
    3. 未有因软体、营业秘密或其他智慧财产而争讼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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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证券交易所代码:3535)
    民国89年3月10日经经济部核准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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